洞口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县文旅广体局进行会商交流
2024-08-26 10:11:5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祯媛 | 作者:周丽霞 | 点击量:895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周丽霞)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文旅文物领域消防安全管理,8月22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王伟带队前往县文旅广体局进行会商交流。县文旅广体局局长肖亮,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钟晓敏,县文旅广体局副局长许国华,县文旅广体局副局长肖涛,双方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商座谈。

会上,肖亮局长对王伟大队长一行前来会商交流表示热烈欢迎,对消防救援部门长期以来对文旅文物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与会双方股室负责人分别就火灾风险防范、重要节点联合督导检查、消防宣传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钟晓敏副大队长以近期典型文物建筑火灾案例为引,简要分析了辖区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指出我县文物古建筑多为木质结构,地处偏远,消防设施不够完善,电气线路老化严重,火灾危险性较大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王伟大队长强调,我县作为宗祠之都,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众多,消防安全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就如何加强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出五点建议:一要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要将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三要落实日常维护经费保障制度;四要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常态化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和应急演练;五要加强执法协作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进行隐患整改。

肖亮局长对王伟大队长提出的工作意见深表赞同,指出此次会商成效显著,并就文旅系统如何落实此次会议成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各文物单位消防设施管理,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二是要组织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和抽查;三是强化部门联动,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四是要加大安全事故追责问责力度,依法从严、从重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五是要常态化做好面对公众的消防知识宣贯,规范文物保护单位内旅游、宗教活动等、用火用电以及工程施工、生活用火用电行为。

通过此次会商交流,洞口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县文旅广体局进一步加深了合作与沟通,为全县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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